一、服务对象
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已完成,待验收)
二、办理流程
注意:如项目延期验收,请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由合同乙方填写《嘉兴大学项目延期申请报告》签字盖章,并经合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至信息技术中心,经信息技术中心审议通过后方可同意延期验收。
1.提出申请:由合同使用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单(软件项目为《嘉兴大学软件项目合同验收申请单》、硬件项目为《嘉兴大学硬件项目合同验收申请单》)签字盖章后交至信息技术中心。
2.递交资料: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电子报告发送至信息技术中心,经信息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合同乙方将装订成册的项目验收报告及其他验收资料交至信息技术中心。
1)软件项目验收报告内容:
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①采购文件及采购响应文件②合同扫描件③嘉兴大学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扫描件(如项目延期验收)④嘉兴大学软件项目合同验收申请单扫描件⑤系统安全扫描确认单扫描件⑥系统对接确认单扫描件⑦系统数据字典核对单扫描件⑧系统部署手册⑨概要设计书⑩详细设计书⑪数据库设计说明书⑫数据字典⑬测试报告(含功能、性能、兼容性、数据整理等)⑭试运行报告(含用户使用报告需使用部门签字盖章)⑮培训报告(含培训签到表)⑯用户操作手册⑰合同中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无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①合同款发票会签单(使用部门填写)②嘉兴大学货物或服务合同验收单(使用部门填写)③整套系统刻录光盘(乙方刻录)。
2)硬件项目验收报告内容:
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①采购文件及采购响应文件②合同扫描件③嘉兴大学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扫描件(如项目延期验收)④嘉兴大学硬件项目合同验收申请单扫描件⑤实施报告⑥授权书⑦合格证⑧合同中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无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如下:①合同款发票会签单(使用部门填写)②嘉兴大学货物或服务合同验收单(使用部门填写)③嘉兴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单(单价2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
3.处理申请:信息技术中心处理相关申请,对验收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在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组织验收小组:验收申请及验收资料经信息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组织验收小组(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
5.开展验收:验收小组按照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确认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产品或服务是否已按照要求完成,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能够满足相关方的需求。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应认真记录验收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不符合项等,形成验收记录。
6.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结果报告(嘉兴大学货物或服务合同验收单)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若验收通过,验收单中应明确标注验收结论;若验收不通过,验收单需详细列出存在问题与不符合项,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
注:纳入学校集中采购程序项目的合同履约验收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表格下载
《嘉兴大学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嘉兴大学软件合同验收申请单》
《嘉兴大学硬件合同验收申请单》
《嘉兴大学服务合同验收申请单》
《系统安全扫描确认单》
《系统对接确认单》
《系统数据字典核对单》
《合同款发票会签单》
《嘉兴大学货物或服务合同验收单》
《嘉兴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单》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3-83643366
办公地点:龙星阁信息技术中心161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